• <small id="uteok"><del id="uteok"></del></small>

    1. <span id="uteok"><output id="uteok"></output></span>
      <span id="uteok"><output id="uteok"></output></span>
      <ol id="uteok"></ol>
      <ol id="uteok"></ol>
      當前位置:首頁>文章中心>直通車財務稅務新聞>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
      日期:2018-12-13 / 人氣:371 / 標簽:深圳直通車財務

      為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業發展,現就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前款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二、本通知第一條所稱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

      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三、《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稅〔2017〕43號)自2018年1月1日起廢止。

      四、各級財政、稅務部門要嚴格按照本通知的規定,積極做好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宣傳輔導工作,確保優惠政策落實到位。

      本文章為深圳直通車財務原創文章,轉載需注明出處

      掃描二維碼
      關注直通車微信
      創業一手掌握

      服務支持

      17087127682

      周一至周日8:00-22:00

      售后服務
      Copyright @ 2010-2018 孝感市精威盈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備案號: 鄂ICP備18001034號-1 技術支持:孝感市雨燕信息傳媒有限公司
      亚洲精品一品区二品区三区
    2. <small id="uteok"><del id="uteok"></del></small>

      1. <span id="uteok"><output id="uteok"></output></span>
        <span id="uteok"><output id="uteok"></output></span>
        <ol id="uteok"></ol>
        <ol id="uteok"></ol>